同人小说 - 都市小说 - 我真不会演戏啊在线阅读 - 第二百三十五章 大牌小事

第二百三十五章 大牌小事

    之所以确定让方沂来露面,在于此前有成功案例。

    《商业》杂志正在打造一个企业家明星,创始人是做化妆品网站的,颜值在普通人中不错,然而,正是凭借着这不错的颜值,使得创始人的项目在众多竞品中脱颖而出。

    创始人于是几乎放下了日常生意管理,全身心的放在了做明星身上,疯狂的参加综艺节目,分享自己的成功学经验,由此聚集起一大堆粉丝,而那些粉丝也成为他个人品牌,以及公司的忠实拥趸。

    任何事情都是生意啊,如果做明星比安心做产品更吸睛更赚钱,这个时代的人当然会给自己镀上一层光辉咯。

    到现在,做慈善好像也如此了。

    方沂连轴转了几天,在诸多商业类杂志留下自己影像,配合相关资本市场上的炒作,想象在这片960万平方公里的热土上,每天有近五千架次的飞机来来回回,当高空中因为无聊而翻阅杂志的精英们,看到了方沂和他的无人机,因为他实在是给人印象太深,大多在落地后,会在某个时刻想起来他的脸。

    然后开始了解dj这家公司。

    果然,风投越来越多,简直是络绎不绝。将新总部从鹏城迁址到鹏城的汪涛,给方沂诉苦,实则是报喜:

    “原来做生意,脸也是有用的啊,我现在要搞不了研发了,天天都是找上门来的人,牛的不得了,我不敢得罪他们,总是跑出去接待。”

    “大的,小的都有,政府的也有,下一次再注资,你一定要来。”

    挂断电话的方沂则在巴沙慈善宴的现场。这是他今年剩下的最后一场露面的活动,根据姜纹的安排,之后他就要火速入组,速战速决。

    “方沂,让那群大咖看看我们央戏年轻人的水平,老子可不惯他们!”

    巴沙慈善宴起源于03年的非典疫情,在全社会互帮互助的氛围下,《巴沙》杂志却空有“无冕之王”的媒体头衔,不能做出什么事情。为了凑集到善款,歌星那荧建议,“把明星曾经的服饰、用品拿出来拍卖,将善款捐献给有需要的人”。

    于是,巴沙慈善晚宴在当年正式开办,第一届的善款总数不过168000元,相比起举办的成本,简直是入不敷出。

    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明星和企业家意识到,这是一个绝佳的正面舞台秀后,在短短几年内,参与人数已经到了需要杂志社亲自来邀请,名额有限的程度;善款总额也迅速超越了千万,三千万……

    到今天,它成为国内最有知名度的慈善晚宴,由明星手中流出的各类物品,也真真切切的帮到了相关人群。

    真姐给方沂租来了两套大牌,分别是迪奥的修身西装,以及巴宝莉的长风衣。

    “该和一个大牌长期绑定下去了,以后由他们来给你设计,准备独一无二,绝不可能撞衫的服装,而且只穿这几个小时。”

    在助理的帮助下,方沂换上了修身款的西装,他整个人绷得笔直,呼吸也艰难,情不自禁就会解开胸口前的扣子,如果不看他清澈的眼睛,显得他很邪魅。

    由于某些古早言情文,以及小明哥的影响,邪魅这个词现在已经变得奇怪了。

    “迪奥正当红,设计师很受明星们的欢迎,天赋横溢……他们也容易给签约,这样一来,艺人的晋级路线很顺畅,你一步一步往上爬就行了。”

    “香水,彩妆,成衣……等等产品线,你可以先做某条支线的形象大使,然后成为代言人……有一天能成为总品牌形象代言人吗,国内还没有人做到过,你可以尝试。”

    “设计师加利亚诺搞过中国时装周,他也喜欢东方元素,你是中国人,你有机会的。”

    真姐吞了吞唾沫,“明星做到一定程度,就和所在国的经济实力有很大关联了,我对津巴布韦人没有意见,但是他们那里的顶级巨星,永远也不可能拿到代言人合同,因为津巴布韦人购买力太弱。”

    方沂瞥了她一眼,“小心这种话被人听去了,最后算到我脑袋上。”

    “怎么会……”

    真姐嘟囔道,她面带凶相的扫视了一圈周围的人,给了一个母狮般警告的眼神。

    这眼神随即变成露出肚皮的猫,“那就不说迪奥了,另一套就是你之前的巴宝莉,但是啊,我们的规矩是,绝对不能在公众场合把同一件大牌穿第二次,无论你怎么心疼花销,也是如此。”

    “刘天仙就是穿了又穿,还混穿,让她被人嘲笑了……我们才刚开始,千万不能蹈她的覆辙。”

    方沂:“试试?”

    “巴宝莉和迪奥的风格,相差很多哦?而且,他们的签约非常难拿。迄今为止,只用过英籍艺人艾玛沃特森。连法国人,美国人他们也看不上。”

    方沂坚持说,“试试吧。”

    助理把那套风衣递到方沂面前,他抓着披自己身上,棕黄色的呢子大衣确实显得严肃且单调了,而台面上有一条铂金镶钻胸针,方沂把它别在胸口。

    如同画龙点睛,令人眼前一亮。

    真姐碎碎念道,“胸针是tiffany的……这倒还没什么,主要是里面的西装,分属两套大牌,可能两头不讨好。”

    目前,艺人签约某家大牌后,几乎从头到脚,连领带,连纽扣,都要是同一家品牌,合同规定如此嘛;而在签约之前,当然可以由着性子自己搭配了,又不犯法。

    但是,显得很装大啊。你这么搭配,意思是你比设计师牛逼咯?靠谱一些的法子,是连续在重大场合穿同一个品牌的服装,“释放出善意”,以及该大牌在国内国外的时装周,要打飞的跑过去看,采访中表达对大牌的崇拜之情。

    这样持续的舔半年,一年之后,如果艺人本身不拉垮,是可以混个品牌大使什么的,从此穿衣服不用自己掏钱了;再混个两三年,厂商在那一群买得起大牌的核心用户手里收集到信息,发现艺人确实存在正面作用,就会考虑给代言约

    大牌,是维系人身份认同,自我区别于其他人的心理标志,如果随便拉个人上去代言,这套衣服便也作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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