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小说 - 都市小说 - 大道惟一在线阅读 - 第六百九十九章 客不归

第六百九十九章 客不归

    西陆的灵气与魔气交杂,初来的灵初等人在隐匿阵法之中足足花费了半日的时间才适应了过来,至少目前施法起来不至于那般生涩艰难。

    而阵法之外的天色,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渐渐暗淡下来。

    西陆不似东陆常艳阳高照,当夜色升起的时候,本就昏暗的荒原越发的寂寥。

    就在夜色深浓之时,原本无人的小山坡之上,时不时的便有一二身影闪现出没,然后便没入寂寥的夜色之中,渐渐消失不见。

    灵初是单独一人前往不夜城的,待到灵初出发的时候,天色已经开始有些发黄,已经接近旭日初升之际。

    最先出发的是剑斋与赤阳道宗的修士,也是队伍最庞大的一行人,直接扮作西陆游商队伍前往的不夜城。

    剑斋与赤阳道宗的修士,一个擅长斗法,一个因为异火的原因,便由他们当作先行者,若是出事,也好最快离开不夜城。

    后面的人则是或三两作伴,或独身前往,在不同的时间一点点进入不夜城。

    至于前往不夜城的原因,倒也好办,亦是众人选择不夜城的原因之一。

    不夜城每年都会有一个月的时间,夜夜不熄,万灯如龙,延绵不绝,装点整个不夜城,在此期间,不夜城所有商户,夜不闭户,城主府不收税,商家价折半,灯火通明,夜夜笙歌。

    也是因此,每年这个时间段,都会有许多的魔族前来不夜城,参与这一盛会。

    最出名的当属不夜城城主府高悬的一盏灯,名曰通仙灯。

    传闻之中,只要被这通仙灯照到,就能令人一路通仙,再无烦忧。

    而这通仙灯,不夜城只在每年的万灯节上摆出来,争得最多灯盏的魔族,便可以去城主府照一照这可以引导人通仙的神灯。

    魔族与人族虽然不同,但魔修与道修却是目标一致,成仙做祖,飞升上界。

    只不过是一个人仙,一个魔仙罢了。

    而这个月,便是不夜城开办万灯节的时间,是以自然有不少魔修会源源不断的赶往不夜城。

    但这所谓的通仙灯,只能对元婴之下的修士起作用,是以这盏通仙灯,还能安安稳稳的待在不夜城城主的手里。

    灵初离开阵法,朝着不夜城的方向凌空遁去,远远便瞧见了一座映照在煌煌灯火之中的城池,离得近了,甚至还能听见若隐若现的笙歌乐曲。

    魔音袅袅,缠绵悱恻宛如三川岸边的彼岸花,幽幽山谷间的荼蘼花,声声入耳,勾人心弦,恍惚间便如眼前有妖娆动人的舞女在曼舞。

    魔音不绝,但灵初的神思却清明的很,这魔乐对于低阶修士倒是颇为有效,对于灵初这般的高阶修士却没有太大的效用。

    听了之后也只不过感叹一句,还不错,根本迷惑不了什么。

    及至不夜城下,就连那高耸的城墙之上,都悬挂着各色造型奇特的灯笼,迎风而不摇,烛火幽幽,只是,那通排的幽绿色,恍恍惚惚照着不夜城的石匾额,倒是有几分黄泉路的姿态。

    就连门口值守的魔修,都一脸的懒洋洋,看见灵初到来,值守的魔修顿时双眸一亮,毫不避讳的上下打量了两眼,然后这两个皮肤青紫的魔修顿时发出一声惨叫,连连后退了几步,惊疑不定的对视了两眼,却也不敢抬头打量灵初。

    他们知道,自己是碰上了强者。

    魔族强者为尊,弱rou强食表现的淋漓尽致,在魔族,城池之中同样禁止屠戮,但从来不会禁止争斗。

    灵初修为比这两个值守魔修高,只要不杀了两人,砍手跺脚都不算什么。

    是以,这不夜城值守的魔修,一点也没有兴师问罪的想法,而是一脸谄媚的笑容,迎着灵初进入不夜城,连盘问都没有,直接就给了通行令牌。

    果然,不夜城的值守很是松懈。

    灵初很是顺利的进入了不夜城,一路顺着人流往城内走去。

    幸好不夜城内的灯火并非城门口的幽绿,而是正常的暖黄色,灵初这才没有怀疑自己莫非去的鬼族而非魔族的猜测。

    而城内,绝大多数的魔族都着金配银,各色宝石明亮,女魔族则大多纱裙裹身,酥胸半露,长腿纤腰,一片雪色。

    路上闲逛的魔族,有男魔族拦着二三女魔族的,也有女魔族左拥右抱,更有独身魔族神色冷漠的行走其间。

    两侧摆摊的魔族,也不似东陆的人那般呐喊招客,更多的都是一片沉默。

    整条街上,都是四周商户传出来的笙歌,以及路上魔族的调笑声。

    灵初脑海里浮现出不夜城的地图,看似一路随意的闲逛,时不时还买些漂亮奇特的宝石金饰,还有羽毛奇石,然后便来到了一家灯火辉煌的客栈之前。

    客不归。

    龙飞凤舞的大字烫金写在黑色的匾额上,两侧悬挂着骷髅样式的灯笼,其内灯火明亮,倒是扫去了几分骷髅的阴森之感。

    只是这名字,实在是.有趣。

    灵初抬眸看了看牌匾,然后踏步走了进去。

    一进入客不归,一股暖意裹挟着扑鼻的浓香而来,满屋子的装饰都是刺目的金银二色,不少魔族都席地而坐,酒坛子到处滚落,酒香味混合着不知名的浓香呛人的很。

    灵初差点没忍住有瞬间的脸色变化,但极快的反应过来,封闭了嗅觉。

    西陆苦寒与酷热交错,天色又常年昏暗,是以魔族最好这些明亮闪烁的东西,又喜欢烈酒,喜欢香料。

    这些资料灵初在来西陆之前便看过,但看过和实际体验到,还是十分有差别的。

    店里没有小二招呼,柜台后的老板也随意的躺在一张摇椅上,看见灵初进来,眼皮也不带抬起来的,随手指了指旁边挂满钥匙的钩子,以及堆得满满的酒柜,“要喝酒还是住店,给了钱自便。”

    说完看都不看灵初,打了个哈欠,抱怨道,“每年这个时候人都太多,实在是烦人!生意难做啊。”

    好吧,这也是灵初第一次见到,嫌弃自家生意太好的老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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