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如花
入夜后,寂静的戈壁滩上传来若隐若现的喧哗声,声音出自此处唯一一间客栈。 从外面看,除去门头旧了些,这间隐匿于大漠深处的小店与寻常客栈并无两样,可一旦走进店里,就算是江湖上成名已久的英雄好汉,也得被吓得一哆嗦。 正值饭点,店里坐着十几名挂刀佩剑的汉子,他们都是横行在戈壁滩上的响马,一脸凶相浑身腱子rou,脸上刺青身上绘龙,一看就是硬茬子。 这些人身上都至少背负了几条人命,按说此类人凑到一块,应该互相看不顺眼才对,一言不合就拔刀血溅当场。事实也确是如此,若他们在外面碰到,少不得一番火拼,但在这个不起眼的小店却个个老实得像只鹌鹑。 混这里的响马都知道,戈壁滩上有三处地方绝对不能胡来: 一是西边鬼哭窑,踏足者无一生还;二是北边曲先卫,驻守在那的武英将军出了名杀伐果断,对响马尤其不手软;最后一处便是眼下这座客栈。 …… 客栈是由一间包子铺扩建而来,虽然面积比原来大了数倍,可无论装潢还是用料都一如既往地粗劣,另外这群糙汉子也确实不配去太精致的店面。 虽不敢在店里闹事,但他们久居大漠早就养成了粗枝大叶的秉性,手中百十斤重的兵器随手就扔到桌上,喝多了酒不免开始豪情万丈,粗瓷茶碗说摔就摔。 客栈老板是手眼通天,可总不能为了碗碟就要了对方的脑袋,加之这些人都怕她怕的紧,没废话就乖乖主动赔了钱。 简陋的客栈能在遍布豺狼虎豹的戈壁滩上开上几十年,全因老板是许二娘,整个大漠上流传着一句话,无论是被仇家追杀还是被官兵追捕,只要进了许二娘的包子铺,保你性命无虞。 当然,前提是你能老老实实掏钱住店,只有银子到位,就是住到入土也没人管,若是有余钱,客栈还会帮着联系寿衣和棺材,可若没了银子,那无需外面仇家动手,许二娘自己就会将其剁成包子馅。 …… 二十年前的许二娘还算厚道,包子虽然贵了些,可也是物有所值,几两银子便可饱餐一顿外加住宿一宿,可如今扩建之后,单单吃顿饭就要百八十两,若想住宿,那至少要备足三百两雪花银。 即便这样,仍是有大把人前来避难,就比如今晚这些,都是被附近卫所的官兵一路追逐,最后没了法子,才来这里避避风头。 出来做响马,本就是脑袋别在腰带上,几帮悍匪倒也看得开,大块吃rou大口喝酒,至于那远近闻名的包子,他们却是碰都不碰,唯独一名灰头土脸的少年例外,这会儿正坐在一处偏僻位置大口吃着包子,虽然其脸上带着泥,但粉凋玉琢的长相往那一坐倒是十分拿人。 少年饿死鬼一般,一口气点了三屉包子,一个没吃完就急着旋下一个,不远处一伙响马瞧见后,低声滴咕了几句,紧接着便哄堂大笑起来,若搁在平时,少年非要跟他们好好掰扯掰扯,可现在的他眼中只有包子。 …… “二娘,他不会把自己撑死吧?” 柜台处,一个身段婀娜的女子在看到少年掀开第三个笼屉盖时,终于忍不住开了口。 旁边五十多岁的妇人闻言目露笑意道: “怎么,心疼了?” 年纪不过二十的女子脸颊一红,略显局促地辩解起来: “我是看他那副穷酸样,怕他给不起饭钱。” “没事,大不了跟以前一样,直接宰了埋到后院。” “咱后院已经没地方埋人了。” “那就剁吧剁吧扔出去喂野狗,二娘我什么时候做过赔本买卖?” 许二娘随口说着,眼神却自始至终都盯着名为“如花”的姑娘,她自小看着这丫头长大,怎会不知其心思。 …… 在戈壁滩上,女人向来比金子还要金贵,尤其是年轻姑娘,足够能让方圆百里内的响马头子闻风而动。 如花在客栈待了十来年,三天两头还会独自去附近卫所买些米面蔬菜,可却从未出过闪失,这其中许二娘的名头自然功不可没,但更多还是因为女娃的长相着实配不上她的曼妙身姿。 如花是许二娘在门口捡来的孩子,那时她才两岁,一身桃红布衣配上两只崭新绣花鞋,怎么看都不像穷到养不起的地步。只可惜孩子长相不是很俊俏,四方脸小眼睛塌鼻子,脸上还有零零散散的雀斑。 都说女大十八变,可这话在如花身上并没有应验,随着年龄增长,她的长相不但没有好看起来的迹象,反而连脸型也变得越来越长,如今十五六岁的年纪,长度已达到寻常女子的双倍。 连店里那些好色如命的响马见到她都不调戏揩油,而是一个个拿其长相说笑,称她长了一张马脸。 】 …… 大漠的穷山恶水养不出江南水乡的小家碧玉,从小跟着许二娘开店的如花也不会是任打任骂的柔弱女子,十二岁那年,一个常客再次嘴欠拿她的长相寻开心,结果当场失去了一只耳朵。 那之后众人才明白过来,这小妮子的性子比许二娘还要泼辣,后来又有几个不怕死的借着酒劲说了不该说的话,结果无一例外都付出了代价。 在大漠上混,断手断脚再寻常不过,可被一个十来岁的姑娘切去身上的物件,那够别人笑话上一辈子了。 这种事发生多次后,店里客人逐渐多了个乐子,他们会撺掇生面孔去招惹如花,然后背地里再下注对方会被切下什么部位,最后往往押中者豪饮酒水开怀大笑,押错者心怀不甘张嘴骂几句难听的话,而那个被选中的倒霉鬼则会捂着伤口躺在地上痛苦哀嚎。 …… 今日,坐在角落里的少年再次成了众人的目标,虽然打扮埋汰了些,但胜在年轻,一看就是初出江湖的雏儿,而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最是适合被用来当枪使。 酒足饭饱,几个响马交换下眼神,当中一个扎着辫子的汉子站起身朝正在啃包子的少年走去,虽然对方背着剑,但在这些刀口舔血的匪寇眼中,那把剑指定是用来充当门面的。 汉子走到少年面前,拱手开口道: “这位少侠,在下望风动,生平最好结交各路豪杰,刚才见小兄弟气宇轩昂,风仪出众,定然是江湖大派出身,不知能不能一同喝一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