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小说 - 都市小说 - 逆流十八载在线阅读 - 第七百八十五章 狗歌

第七百八十五章 狗歌

    “我们当然考虑过公司其他人的想法。”

    不管这话是真是假,布林肯定不会傻到承认他们对施密特有意见,再怎么说对方也是资方推荐的ceo。

    “再说了,狗歌贴吧的事情不是已经证明,这是一个伟大而又英明的决定了吗?”

    提起这个,布林就有话说了,脸色红润,带着激动。

    “公司最近的估值涨得有多快,你不知道吗?”

    “可那只是意外……”

    “不管是不是意外,这证明了我和佩奇的眼光,不是吗?”

    布林毫不犹豫地打断梅耶尔的话。

    “当时秦只会在硅谷呆两天,如果我们将事情传达给施密特或者其他人,等到管理层讨论清楚、再派人评估核实,你觉得需要花多长时间?到时候秦还会等我们吗?他会不会把贴吧的创意卖给千度?”

    “这……”

    对于布林的问题,梅耶尔并不敢保证,谁知道秦林当时是怎么想的?

    “我们狗歌是他最好的选择,而且千度根本没有那个能力给出八千万美刀的价格。”

    梅耶尔还是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借口,“除了狗歌,他没有办法找到其他合作伙伴!”

    “是吗?”

    布林意味深长地看了梅耶尔一眼,“那么,雅猫可不可以弄个雅猫贴吧出来呢?或者微微软呢?”

    “再说了,八千万美刀的价格是我跟佩奇给的,若是交给施密特,你才他会不会小气地只给八百万或者更少?到时候,你确定秦不会一气之下选择跟我们的竞争对手合作?”

    “.…..”

    梅耶尔张了张嘴,有些无话可说。

    “哦对了,有一件事你记一下,记得让公司发律师函给千度,告他们抄袭我们的贴吧创意。”

    看到梅耶尔努力地想要寻找突破口的模样,布林眼珠一转,突然补充了一句。

    虽然谁都知道,所有告抄袭的律师函在东方几乎什么用处都没有。

    emmmm……

    是的,秦林将贴吧的创意卖给狗歌之后,在狗歌贴吧出来不久,千度的贴吧就同样面世了,当然,面世的很低调,甚至于李先生当时的脸色都是黑的。

    麻袋,他做梦时想到的创意,竟然都能被人提前截胡?

    若非秦林提出来的贴吧跟千度推出的有一些不同,好吧,其实是比千度的看起来要好上不少,李先生很确信对方没可能是从自己这边获得的消息,否则,他都差点要怀疑自家是不是出叛徒了。

    毕竟秦林提出的版本是经过无数次打磨之后才形成的,而此时的千度贴吧却仅仅只是李先生梦里的灵机一动。

    所以到最后,李先生只能叹一句,太巧了!

    差距很明显,有种既生瑜何生亮的赶脚。

    当然这也避免了李先生的一个尴尬,千度贴吧跟狗歌贴吧只是类似,不算抄袭。

    也幸好是这样,若是完全相同的话,说不定之前佩奇和布林在华国的时候,就要代表狗歌向有关部门发起抗议了。

    虽然同样没什么卵用,但毕竟已经加入大不流踢欧了嘛,再加上狗歌也不是无名之辈,上面顾及脸面的情况下,说不定还是会不痛不痒地批评一下千度的。

    至于现在,emmmm,大概率就是慢慢扯皮,然后无疾而终。

    当然布林现在吩咐梅耶尔发律师函,倒也不是纯粹为了恶心一下千度、或者出口气,而是有现实考虑的。

    千度资金不足的事情,佩奇跟他已经知道了(别问为什么知道)。

    对方想要解决这个问题,无非就是两个途径,要么寻求融资要么干脆上市,但是这一切的前提,那就是让资本对他们有信心。

    被狗歌发了律师函,虽然影响不会太大,但总归能给对方添了些麻烦。不管千度是要融资还是上市,来自狗歌的律师函都能给相关资本一个压价的理由。

    随手一个小布置,能给对手造成损失,那就代表着自己这一方赚了,没道理不干!

    “呃,好的。”

    梅耶尔被布林突如其来的转折噎了一下,连好不容易想到的反驳的话都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

    布林心中得意一笑,小娘皮,跟我斗。

    你以为我是佩奇那个见到女人就走不动路的蠢货?

    一想到自己好机友在梅耶尔那里便宜没沾到,底气倒是彻底没了,布林就感到很不爽。

    再怎么说,佩奇也是跟他好到穿同一条裤子的好机友,说好的一被子的,结果你梅耶尔把佩奇变成了舔狗?

    那不同样也是在侮辱我布林的尊严吗?

    这就好像当皇帝的,听到邻国皇帝被义军干掉之后,不管那邻国皇帝是否昏庸无能,他自己的第一反应一定是会骂那些义军反贼一样,兔死狐悲哇!

    咳咳,这个比喻有些不恰当,布林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佩奇那种舔狗,他可是硅谷酒吧赫赫有名的玉面小郎君来着,根本不可能辣么卑微。

    当然,除了这种感觉,布林心中隐隐间泛起的那种被人横刀夺爱了情绪,被他选择性地忽略了。

    开玩笑,我布林不可能喜欢男人,再说了,佩奇那么丑。

    好吧,最后一句才是重点。

    ()

    强行甩甩头,被打击地脑袋有些昏沉沉的秦林回过神来,合上笔记本,决定暂时放弃这种让咸鱼感到烧脑的问题。

    秦林握拳,第一次,他似乎发现了重生之后的追求,至于挣点小钱,当个首富什么的,那都是次要的,重生一回,毕竟,不能光为了享受不是?

    也许是比前世强十倍,但也有可能是强上百倍千倍乃至万倍亿倍,区别仅在于,自己的切入点是什么,目标又是什么。

    除非是真的很有钱,或者是真的很有背景,可以强行插手分一块蛋糕,否则的话,这种捡钱的行为,在秦林真正强大起来之前,是不可能发生的。

    更何况,一个更加残酷冰凉的现实摆在面前,如今的秦林,一没钱,二没名,三没途径,四没权!

    “所以,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当前的关键是怎么捞这第一桶金!”

    记忆力什么的根本没有增强,或许唯一的优点就是多出十几年的阅历,能让他在理解能力上比其他同学强点,再加上毕竟曾经学过,还是有点似是而非的印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