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小说 - 高辣小说 - 我约的男人脑子有坑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6

分卷阅读46

    来说的话让我哭笑不得。

刘哥比约定的时间晚到十分钟,G着急去公司签个文件,一生气当场把人家骂走,转头又想起骂走了司机没人给他开车,还着急去公司签字,忽然想起我有驾照,就把我召唤出来。

“你不会找个代驾吗!”我没想到他有这么笨的时候。

“这不把你找来了么。”

我快被他气笑了,“我打车到这得多长时间,代驾比我快多了好么!”

“快别骂我了,我真来不及了,求你了,开车吧!”

好像出门忘带脑子,我被他催得发蒙,稀里糊涂打火开车,一个油门没把握住,车直接蹿出去吓我俩一跳。

G紧抓着安全带怯声问我:“你驾照是自己考的么?”

我又恼又臊,吼他:“我这开捷达的手脚摆弄不明白卡宴!你说你养这么个车,自己咋不开,没驾照么你!”

“我的吊销了。”

“因为啥啊?”

“超速,撞死了人。”

G这句话震我一哆嗦,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至少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他竟然大摇大摆坐着公司副总级位子,该干嘛干嘛,这中间肯定有猫腻。

我直截了当问他:“你家花钱摆事了吧?”

G回答得轻飘飘,“嗯,打点关系和安抚家属,花了俩别墅的钱,不就撞死个环卫嘛。”

突然我猛地向右打方向盘,狠踩油门朝河堤冲过去,G吓得妈呀一声,手忙脚乱来拉手刹,被我一巴掌打开。

当时真的太生气,我故意吓唬G,生平第一次这么玩命开车,也是唯一一次,请大家不要效仿,我事后也心有余悸,觉得自己太傻逼。

“找死啊!疯啦!”G第一次冲我咆哮。

我问他:“刚才啥感觉?是不是以为要死了?害怕?”

他无需回答,惊慌的样子说明一切。

我继续说:“那个环卫丧命前估计都没来得及害怕。一条人命说没就没,在你看来只是俩别墅的事。”

G正欲辩解,我再次起车,他条件反射抓紧了安全带,而我没再造次,稳稳当当把他送到公司。

下车我扭头就走,G着急签文件,也没拦我一步两步的,到家时收到他微信,跟我解释当初车祸相关。

G的确是肇事方没错,被撞环卫却未当场死亡,而是死活全凭家属一句话的事———放弃,就死,坚持,就靠仪器“活”。

家属选择让这位环卫活下去,让G负责照护治疗费用之外,还负担他们全家的生活开销。G的律师看出来不对劲,谈了个价一次性买断,苟延残喘的环卫工终得解脱。

“那环卫儿子拿到钱老开心了,转身就买房买车买表,各种泡小妹。”

他的消息看得我心情复杂,一条也没回,在那之后也没再见面,没再聊天,等他的头像旁又亮起数字,已是两年后。

2017年5月,跟老屁回他老家办完婚礼返城没几天,G突然找我,提出想见一面。

“刚知道你结婚了,想请你吃个饭,再随个分子。”

我那时候做网络主播学会没脸没皮,直接撅他:“随份子微信转账就行,吃饭么,我不饿。”

“就这么不想见我?”

倒也不是,只是两年过去,我俩社会地位差距更加悬殊。G还是工作能力优异的G,而我找到适合自己的生存方式,尽力避世不见人,躲在小小直播间里,隔着网络抚慰无数孤独男人心并以此为生,直到今天。

G没知难而退,“我要移民加拿大了,再也不回来,走之前只想见见你。”

这理由我接受,我不看重相遇重逢,重视离别。前者是缘分使然,后者全在人为,如果这次相见或许是最后一面,那我不会拒绝。

约饭还是那家川菜,G说在那商场门外等我。我到的时候没看见他人,便在那几个宇宙大牌的橱窗前溜达,手里端着保温杯一口一口喝红糖枸杞,盯着Burberry橱窗展示的新款,像在cospy土鳖版。

G的召唤声在身后响起,我回头一看,见他梳着铮亮的小油头,身上衣服和橱窗里一模一样。

他没急着带我吃饭,先带我逛,让我选个喜欢的东西,他买给我当做结婚礼物。

我真想说直接给钱就行,又不愿把最后的印象留成这样,可左看右看都没啥可心的。

打量下我行头,G若有所思问:“以前总见你穿格子的衣服,现在不喜欢了?”

我比划下身上老屁给我挑的浅粉色竖条纹西装套装,“我和格子不搭,竖条纹更适合我,显高。”

G没再说话,把我领进Burberry,指着款衬衫裙,让Sales找件2码给我试。

“效果不错,就它吧。其实你不是不适合穿格子,只是缺条Burberry。嗯,手里这包换成纯色就好了。”

我偷瞄着价签,得寸进尺想着,既然包不合适那你给我买啊,我手里这GUCCI也是你送的,忘啦?

他应该是忘了。

结账完毕领我吃饭,再送我回家,看在新裙子面上,我没拒绝他想来场车震当告别炮的要求,接着就此别过,再无联系。

那条衬衫裙和两瓶香水殊途同归,转头被我卖了换钱,给新房添置家具。

043躁·一

你说我这人数学不咋地,还挺爱做统计,闲着没事会归纳睡过的男人,看哪个星座我睡的多,56个民族睡过多少支花,人都哪个省份的,自然了,也统计过职业。

统计结果,摄影师高居榜首,甩第二名的个体老板七八个百分点,我他妈还真是吃一百个豆不嫌腥!

在数量排名倒数的职业里,有个我不知该不该称之为“职业”的身份:摇滚乐手,既然说到这,那咱就———躁起来?(靓仔挑眉)

坦白讲,我不是个多热爱音乐的人,对摇滚乐更是连一知半解都算不上,顶多KTV里吼几句,小时候买过盘何勇的磁带还是盗版的,在一个贝斯手炮友家里看94魔岩三杰红磡演唱会视频,对着没秃的窦唯淌过哈喇子,迷笛和草莓这俩音乐节于我而言只是传说中的词汇,非要说真情实感追过哪个乐队,也只有二手玫瑰。

这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