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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的惨事本来就不少。”“你说,如果最后发现宋柏真的死了,咱们到底要不要告诉宋老夫人?”季舒流将下巴搁在秦颂风肩上,“她万一得知噩耗撑不过去怎么办。”秦颂风摇头:“再说吧,我也没想好……嗯?”黑暗的远方传来一阵清晰的斗殴之声,二人同时警觉,那不是苏宅之内,而是苏宅背后一片密林之内。他们循声轻手轻脚地走过去,借着天空中满了一半的月亮的光,看清那边有三个黑衣蒙面客将一个白衣女装之人按倒在中间。女装的男人——潘子云太瘦了,瘦得他们远远就能认出他来。此时,中间的潘子云已经失去挣扎的能力,俯趴在地,双手被反绑在背后,一言不发,只有瘦骨嶙峋的身体随着呼吸微微起伏。三个黑衣人显然刚刚制住他,松了一口气,却没急着动手,而是发出了肆无忌惮的yin-笑。——他们并没看出潘子云是个男人。“小娘们儿,万万没想到你居然能活到今天,还有力气装神弄鬼。”“本事长进得不小,还敢偷袭我们,也不看看你是谁教出来的。”接着他们的话就不太对了。“死到临头,你给我说句真话,我们三个里,谁的活儿最好?”“你猜我们当年从你‘下面’掏出来那个孩子是男是女?猜中我就告诉你。”“你那孩儿要是活到现在,得有十四了吧?”“哟,跟她当年一般儿大,可惜了,要是活到现在,也能给弟兄们乐乐。”……十四?季舒流听到此处,一股热血直冲头顶,手脚竟然有些发冷。他是好几个十四五岁的少年的老师,虽然本人不比学生大很多,心里还是把这个年纪的学生们都当孩子看。他征询地看了秦颂风一眼。秦颂风脸上倒没什么怒色,只是平静地做了一个“杀”的手势:“你上,我盯着。”季舒流点点头,用衣袖挡住早已出鞘的长剑的寒光,借着身旁树木的阴影,无声地慢慢逼近那边。到了相距不足五丈远的位置,他猛地挺剑从暗处蹿出,剑尖直指其中一人后心,准确透过肋骨的间隙刺破心脏。一招得手,他立刻拔出染血的长剑,侧身一削,旁边突然袭来的那人右腕顿时中剑,筋脉全断,鲜血喷出尺许之距,短刀也无力地掉落在地。此人发出痛苦的低吼,另一个人急忙放开潘子云匆匆前来援救,短刀对准季舒流后腰捅去。季舒流竟然不急着躲避,剑身一拐,从一个奇诡的角度出招,点在了右手被废之人的咽喉上,留下一个不大的血窟窿,恰好割断喉管,令他不能发声。此刻另一把锋利的短刀已经划破季舒流腰侧外衣,他顺势往地上一倒,极险地避开。不料最后那人已经看出不妙,掉头就跑。季舒流左手在地上一撑,修长的右腿横扫,堪堪将那人绊倒在地。他迅速站起身,直接把长剑□□那人胸口,贯穿心脏。旁边喉管被割断的人尚未死透,仰倒在地,双目绝望地圆瞪,张大嘴无意识地拼命呼吸。季舒流虽然杀之而后快,看到这个情景却于心不忍,赶紧补了一刀,送他立刻上路。一切结束得都很快,直到此刻,季舒流才来得及割断潘子云手腕上的绳索。潘子云狼狈地爬起来,敷着厚粉的清秀面庞上黑一块白一块,还有多处红肿淤青,装神弄鬼的白衣被泥土和血迹染成了花衣。他盯着季舒流,双眼发直。第14章非人※一※好像有万般激烈的情绪想要从潘子云淡漠疏离的眼睛里冲出来,看不出潘子云的内心是在努力压抑,还是在努力撕裂横在他和整个世界之间的隔膜。这时,秦颂风也从隐蔽处现身,但潘子云对他视若无睹,依然只盯着季舒流一个人。过了半晌,潘子云咳嗽一声,对季舒流道:“你今天出手和以前不一样。”他的声音平稳无波,好像刚才的激动早已烟消云散。季舒流答道:“杀人容易伤人难,只杀人当然快。”“为什么杀他们?”季舒流一时不知该如何解释,总不能自己说自己路见不平行侠仗义?顿了一下,他才轻声道:“他们说话恶心,我听着不顺耳,就杀了。”季舒流其实还很想问,这三个死人口中那个被硬生生从腹中取出胎儿的少女,是否就是潘子云的亡妻,但这些事他只在心中想象一下都觉得无比残酷,实在不忍问出口。潘子云又凝视他片刻,半蹲下去,捡起刚才被那三人抢下的短刀,仔细割掉三具尸体的头颅。季舒流立刻退后几步,站到秦颂风身边,不肯去看分尸的场景,好像已经忘了刚刚是他自己干净利落地取了那三人性命。潘子云独自井井有条地处置着尸体,从一扇小门进入苏宅,将三颗人头藏进一个以前应该是厨房的屋子,用破布遮盖住,然后打开另一座屋子的房门,推开一口巨大的箱子露出地窖入口,把无头的尸体扔进去。做完这一切,潘子云又用带血的衣袖蘸一点水,擦掉了脸上的厚粉,也摘掉了头上绑着的女子发髻。他披头散发,抬起眼睛盯着季舒流道:“我要说真话了,请跟我来。”他头也不回地领着二人走到那栋贴满了诅咒的小楼前,打开大门走进去,盘膝坐在地上,把腰挺得笔直,对屋内的三条长凳和六颗骷髅视若无睹。秦颂风拉着季舒流坐到他对面,刻意比季舒流错后了半尺,因为他感觉潘子云只想对季舒流说话,自己像是个旁听的,如果干涉太多,说不定潘子云怪脾气发作,又不想讲了。潘子云好像没太留意他,等二人坐稳后,目光下垂,盯着自己的脚,依然用他冷冰冰的声音道:“我的妻子叫奚愿愿,愿望的愿。这是她自己取的名字,意思是,愿自己活得久一点。”他抬眼瞟了一眼季舒流,眼睛里的冷漠渐褪,燃起一团藏而不露的偏执:“可惜她活得不太久,现在已经死了,杀死她的凶手,我也应该算一个。“我这个人,从小性情孤僻,自从十一岁父母双亡,就一直独居在家无所事事。但是人就像狗,迟早发情,我才十四岁就发了情。那年正月十六,我妻子穿一身使女的装束,去蚂蜂的布店买布,和蚂蜂讲价讲个不停,声音特别甜,笑容也特别甜。我一看见她,就发了情……”提到十三年前的自己,潘子云微微眯起眼睛,秀气的双眉中间皱出一个鲜明的川字,每句话的最后一个字音调都略略降低,仿佛在陈述一些毋庸置疑的至理,丝毫不带感情,又或是把一切真情压在了嗓子眼底下,滴水不漏。※二※奚愿愿从父姓奚,本来没有名字,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