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小说 - 高辣小说 - 不关秋水事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9

分卷阅读29

    前走。

“姑母,你忘记我了?我是晋恒啊,霍晋恒。还记得吗?”

霍晋恒见童秋水无动于衷,当下发急。他把童秋水放在心里念了十八年,对方居然从头到尾都没记得,只好自报家门。

霍晋恒?

童秋水皱了皱眉,脑袋空空,实在想不起来自己何时认识这么个男人。

她才活了一百多年,记性就如此差了?

自我反省一番,童秋水挂上歉意的笑,只笑不发问,等着对方公布答案。

霍晋恒有些无奈,其实他打心里不想把姑父的名字搬出来说。在心里别扭了半天后,吞吐道:“霍雪辰,总归记得吧?”

这回换童秋水别扭了,她就算脑袋再不济,十多年前的事情总归还记得。

霍雪辰不就是她上任老公?

童秋水后知后觉,才反应过来刚才这个青年喊她姑母。

霍雪辰和她分开已经是十七八年前的事情了,能喊她姑母,可见这个侄子当年有多小了。

童秋水脸一阵青一阵白,盯着霍晋恒死死看,看得霍晋恒浑身炸毛,直觉这抹目光可以盯穿自己的脑门。

“啊——”

惊天动地,骤然一声尖叫,霍晋恒被吓得单脚跳开一步,然后目瞪口呆看着童秋水扭着身子,一声惨叫之后落荒而逃的背影。

“喂——姑母,你跑哪里去啊?”霍晋恒回神后立刻顿悟童秋水是被自己吓跑了。

赶紧一路狂追,边喊边追,前头童秋水越跑越快,到后头干脆皮鞋都不要,光脚撒丫子朝前冲。

好在霍晋恒是个大男人,又是军人,没跑多久,就伸手一把拽住了童秋水;不然要是追出了小区,跑上了街,一个姑娘光脚在前头跑,一小伙喊着姑母在后面追,这情景可就热闹大了。

“姑母,你跑什么啊。我又不会吃人。”

童秋水抖得好似风中小舟,她一跑就后悔了。现在想说不认识,已经晚了。不认识,她跑啥啊?

心中百般悔恨,浆糊了的脑袋拼命搅拌,想要从中抖出几滴琼浆来解此刻危机。

“那个——你,我——”支支吾吾,搅了半天,她脑袋里头还是只有浆糊。

霍晋恒瞧见童秋水那样,噗嗤一声反而笑了。他双手抓在童秋水肩上,低下头,露出了然的表情凑到了童秋水面前。

“姑母,我知道你的秘密了哦。”声量放得很小,到了最后,几乎轻不可闻,“秘密”两字直勾勾送进了童秋水耳朵,连带着是霍晋恒不怀好意的气息,一并将童秋水劈得里外焦透。

她终于想起来了,霍晋恒是谁。当年那个扎着冲天小辫,在她怀中,偷扒她衣领,凑她胸口要吃奶的臭小子!

不关秋水事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

俗话说得好,十岁看到老。

霍晋恒那小子,小时候就色胆包天,长大铁定是色迷心窍的主。

童秋水上任的老公霍雪辰是个退伍军人,下海经商。童秋水嫁给他的时候,他的生意做得顺风顺水,很是成功。霍家老爷子从政,那年刚入政协。膝下有四个孩子,霍雪辰是最小的儿子,而霍晋恒则是老大霍雪盛的独子。

其实霍晋恒喊霍雪辰应该叫做叔叔,而喊她童秋水应该叫做婶婶。

但是当年霍晋恒少时无知得很,见着叔叔伯伯就喊姑父,他们的老婆自然是一律喊姑母。

以至于偶尔时候家里聚会,他嘴上一喊姑母,什么阿姨婶婶姑姑统统朝他看,鬼知道他喊的是哪个。

她和霍雪辰的婚姻很短暂。并非是霍雪辰不好,而是他太厉害。大概是当过兵,又做了生意人,练成了火眼金睛。没过几年,就发现了她的蛛丝马迹,把她当成了妖怪一般地盯,吓得她落荒而逃。隔了好久都不敢嫁人,心有余悸。

霍家家大业大,人丁兴旺,几个兄弟也都事业有成,平时不常见面,只有逢年过节,一大家子聚在一起。说起来,童秋水和霍晋恒也没见过两三次。一个小胳膊小腿,还在狗不理年纪的小娃,哪里会放在心上?

要不是那小鬼趁着她睡午觉时候,扒她衣服,啃她胸,还流了不少口水沾在上面,她绝对记不得霍晋恒是哪葱哪蒜。

霍家是从四川发迹的。霍家曾祖父一辈就参军抗日,要不是战场阵亡,应该能做很了不得的大官。好在霍家后面三代都有出息,霍雪辰的生意也在四川一带做得数一数二。

鉴于这个原因,童秋水嫁给李落云的时候,特别研究了一下地理位置。四川和北京总归不搭边了,就算霍家人各种原因来北京一趟,茫茫人海,怎么都不会碰上的。

童秋水想到此处,不由面露悲怆。这茫茫人海,怎么就会让她撞见霍晋恒这个小色鬼呢?她也万万没有想到,十八年后,霍晋恒居然还能够认出她来。难道是对她酥胸念念不忘?

霍晋恒则是洋洋得意。他抓着童秋水双肩的手,不由自主放到了腰间,略收紧了臂力,把童秋水揽进怀里面,才觉得一切都是真实的。

人就是这么贱,若真让他空怀此梦一辈子,兴许会洗刷得晶莹剔透,纯洁无邪,纯粹就是少年思情懵懂。可此时把梦中rou体牢牢搂在怀中后,顿时无邪变香艳,本来是童话版如今成为成人版,思绪纷扰的还是限制级的画面。

他想起了那年,厚实的窗帘遮去外面光明,四面围墙像是四个巨汉,将床上之人困住无法动弹。娇柔的人,雪白的肤,红色的唇,黑色的发,把一切勾魂的元素融合在一起,织出一张无形密网将所有来人全数虏获。

随后的感觉就越发香艳起来,童秋水被他压在身下,美丽的身体像是夏日池塘随风颤颤的荷花,花朵娇艳,花骨柔软,花蕊甜蜜。他将花骨肆意揉捏,将花朵层层剥开,附身一口含住花蕊,似有一股芳香迷人的汁液入口,惹得他目眩神魂,恨不得就此瘫在这朵荷花上,夜夜闻香,日日把玩。

霍晋恒在脑海中香艳意yin的时候,还不知道自个儿已经被两只暗藏的黄雀给盯上了。

顾文休对于童秋水的一举一动自然是了如指掌。童秋水去旅行又回来,十多天对他而言不过刹那罢了。

他就像天上神仙过活,天上一天人间一年。一千七百多年,光是想,就够寒颤。

就在这瞬息之间,他去了一次郭璞墓。世人所知的郭璞葬地其实并非所虚,却也并非全实,因为里面没有郭璞全尸。

当年郭璞防范他如斯,他步步施计,却一计不中,全被郭璞给破坏了。郭璞是他师父,有什么样的能耐,他自然最清楚。探阴阳,通五行,熟奇门,能遁甲,知天文,懂地理,最重要的是可测天命,简直无所不知。

要是让郭璞顺顺当当活到老死,恐怕身后之事都能安排得妥妥当当,绝无一丝差错。这样,就算他再活一千多年也没有这么容易破坏郭璞设下的阴阳局。

郭璞不死,他绝无出路。于是他苦思冥想,终于想到一计。

他知郭璞此人极为看重天命,天命所归,绝无更改。于是假意接近王敦,他望其人面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