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稼毫无预兆地提出了自己的疑惑:“陈小姐,楚璇为啥要解约啊?”“一个北极星一个萤火虫,放一起谁看得到萤火虫?”关注着贴吧动向的陈小姐正把精力放在和众人一起口诛笔伐闫若兰上,自己说了什么都不知道。“哦。”半分钟后,陈小姐满眼血丝地抬起头来,紧张而凶狠地瞪着庄稼:“我刚刚说了什么?”公司对于无上解散这件事管理相当严格,员工不得探讨、不得传播、不得肆意猜测,虽然这件事的起承转折已经是公开的秘密,虽然这件事在网上已经被她八得不能再八,但一码归一码,被公司知道她身为总裁秘书还乱说话,绝对不是扣工资那么简单的事。更何况她竟然口没遮拦地和曲越的助理说这件事!!陈小姐冷汗都下来了。“你有说什么吗?”庄稼一脸茫然。陈小姐这会儿真是汗了,回想刚自己怎么说的,想一个浅显的比喻这小子不会真没听懂吧?小学语文咋上的都是?还是她说话果真如此深奥?只是没等她继续探究,董爱卿和曲越他们就出来了,陈小姐只好关了网页重新换上甜美的笑容。庄稼也看到他们出来了,没等曲越招呼就自己候上去奉上了手里的香烟。曲越的情绪平复许多,脸也不是那么臭了,甚至在接过庄稼的烟时还和他道了谢,那柔和了的脸部曲线闪着光似地吸引人。庄稼为这难得的冰雪初融的美丽傻吼吼地笑,然后屁颠颠地跟着曲越后面准备下楼。离开的时候庄稼敏感地察觉到背后阴恻恻的视线,转头正好看到陈小姐正用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眼神看着他,他寒毛都起来了,心说这姑娘眼神怎么那么惊悚啊又见陈小姐对着他温柔一笑。……僵持片刻,庄稼也不含糊,当下提脚追着曲越就去了。曲越要做常规练习,而董爱卿还有别的事要处理,三人在20层的时候就分道扬镳。陪练其实是最无聊的,艺人在一边练舞、练歌,助理除了偶尔递递水杯内心默默支持也没别的事好做了,最多就是自个儿带个小书、游戏机什么的在一旁解解闷。但庄稼不一样,他很喜欢看曲越训练,尤其爱看他练琴,就算不懂对方弹得是啥曲子啥调子,他都能认真地听上老半天,未了还总是激动地想要在对方一曲终了的时候鼓掌起立道一声“好,再来一个”!不过辛亏他从未那样做过,不然恐怕早被曲越踢掉了。可惜的是这天并不是曲越的单独训练,而是为他即将来到的在慈善晚会的压轴演出做排练,有六个人给他伴舞,他自己也要跳。曲越既要跳又要唱,对体力消耗很大,也就越发不容闪失,这几天几乎天天在排舞。一失去声音的引导,七个人快速变换的阵型和让人眼花缭乱的舞步根本让庄稼分不清谁是谁,只觉得每一个都好像啊,每一个都差一点,看着看着迷迷糊糊地就睡着了。再醒来的时候,他是被突然没了的音乐惊醒的,抬头一看才发现众人已经开始收拾东西走了。他茫然四顾,认不出曲越……庄稼着急地连忙拉住一个人就问:“曲越在哪儿?”那人以为他问曲越去了哪里,就跟他说:“曲越去了更衣室冲凉去了,他……”让你在这等他。可还没等那人说完,庄稼撒开手就冲了出去。他知道更衣室在哪儿,他要去找曲越。某种使命感让他觉得自己有必要贴身伺候着曲越,照顾着那个不会照顾自己的人。庄稼笔直地就找去了,认人不行,他认路还是可以的。而当他推开更衣室的门,面对满屋子的飘渺白云的时候,他的呼吸不由地滞了滞,脑海里却只想到了——那小姐果然没骗他,还真有烟是巧克力味的!等眼睛适应了眯眼的烟雾后,庄稼找到了被包裹在烟幕中的曲越。只见他赤着上身,下面就围了条浴巾坐在更衣室的长凳子上,一只手夹着烟,一只手后撑,面无表情地吞吐着眼圈,头发上还滴着水。他的脸上已经没有了冷艳的妆容,庄稼却仍能听到自己心跳如鼓。更衣室里除了曲越空无一人,烟雾缭绕着,满是黑鬼甜腻又苦涩的味道,倒是有几分颓废的文艺。他察觉有人进来,夹着烟懒懒地侧头,在看到是庄稼后又不在意地转了回去。“你怎么来了?”他的声音夹杂着一丝沙哑。“多吸烟对身体不好。”庄稼看着他脚边一堆的香烟屁股说道。曲越勾着薄唇,似乎有些得意:“你来太晚啦,这是最后一根。”“……”庄稼有些后悔自己刚才睡着了,不然,他就可以阻止曲越的自残行为了。曲越将最后一个烟拧灭,然后站了起来:“走吧,我们去吃饭。”可是庄稼却把视线集中在对方的头上,表情异常认真:“曲先生,头发不吹干会生病的。”现在已经是秋天,外面冷风一吹,很容易就会生病。曲越看他竟真的拿了一边的电吹风要给自己吹头发,觉得也没有理由拒绝,就又坐了回去。怕烫着曲越,庄稼用微风给他吹头发,但这样一来头发也干得慢了。曲越任他捣鼓着自己的头发,无聊地哼起了歌。他的音色和音准都要比庄稼好太多了,单单只是没有歌词的小调也让他哼的有模有样,十分动听。吹着吹着,庄稼忍不住感叹:“你头发可真软,好像那条死狗……”他及时地闭嘴,可还是让曲越听到了,曲越拧着眉问:“什么死狗?”“……”庄稼抿着唇不说话了。“……毛球不是死狗。”曲越猜到他说的死狗就是自家那只很会装死的比熊。庄稼知道曲越除了是个工作狂,还是个溺爱自己宠物的饲主,明智地选择了闭嘴。头发干的差不多了,曲越就让他关掉了电吹风,他站起来,然后冷着脸问他:“你不喜欢毛球?”音乐、镜子、毛球,这三样在曲越心中无人可侵犯。庄稼吓了一跳,连忙摇头:“没有没有,就是它老激动,老想爬我的脚,粘人的很……你咋不给它找个老婆?”曲越脸色稍霁,边背着庄稼穿衣服边说:“它是GAY怎么找?”“啥?”“它不喜欢小母狗,就喜欢和小公狗玩儿。”这回庄稼听懂了。庄稼这个人没啥文化,但不知怎么地此时就是想要感概一把自然界的神奇——这狗真它妈cao蛋!第五章毛球一直是只幸运的狗,因为它有一个爱它的主人。它的主人是个名人,有很多人追捧,身为他的宠物,毛球也备受人们关注。它俨然成了条明星犬,到哪里都有人为它尖叫为它痴狂,甚至曾有人羡慕地对着它说:要是我是Ian的狗就好了,我也好像扑进曲越的怀抱哦~哈,做梦!主人的怀抱只能是它的!毛球一直过着这样幸福地遭人妒忌的小日子,偶尔调戏调戏小区的其它小公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