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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比任何人都亲近你。我……”“血缘很重要吗?有些人,恨不得割rou流尽这一身肮脏的血。有些人,半点血缘也没有,照样肝胆相照!再说,谁跟你是兄弟我跟瑞哥哥一样,是爸爸收养的孩子。”曦松开手,明知故问,“不是兄弟是什么?”“仇人呗。”居已经很轻松说出仇人两个字。不再有纠结眼前这个人是他曾经最疼爱的弟弟。不在乎他是抚养自己长大的父亲唯一留下的血脉。他已经一无所有。这个罪魁祸首也不可轻易饶过。曦不知道为什么还要问,“葛格从来没有把我当弟弟看吗?”居反问他,“你有把我当哥哥看吗?”曦面露难色,“不一样。你不知道我的苦。我,我。葛格从来没有喜欢过我吗?”“没有。”居回答的时候眼里坦诚一片。曦眼里星星坠落,唱着许久之前居曾教过他的歌谣。“一闪一闪亮晶晶,一生一世手足情,”居无情地打断他,“你唱错了。一闪一闪亮晶晶,漫天都是小星星,挂在天空放光明,好像许多小眼睛。这才是真的小星星。我以前唱的那个,是爸爸教我唱的。爸爸说那是他的爸爸教的,他也要教给他的儿子。虽然知道自己不是他的儿子我还是有点舍不得。但是一想到可以摆脱你,我觉得什么都值了。”曦低下头去,声音里带着哭腔。问,“为什么?”“你带段子去哪里了?”曦答不上来,只是小声啜泣。一脸委屈得不行还不能说出口的样子。居又问,“为什么李子自杀的时候你在场?”还是没有回答。居一脚踹刹车,自己一脚顶着前面没被撞到。曦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毫无防备被惯性甩了身子往前,肚子还没缓过来又被勒出胃里的苦水。“段子说看见一个人跟我长得一模一样,把小美人带进了地狱。”“有证据吗?”痛觉似乎唤醒了曦的理性。事实是没有。只有三当家死前跟他说的那不合常理的那一句,“你看不见但是我看得见。电子猫吞噬天地。你弟弟是主谋。就在后面追着我们的那台车上。”“三当家死前,亲口告诉我,你是凶手。”“大家都是一面之词凭什么相信他不相信我?”“三当家是不是你杀的?”曦沉默。“每次都不说话。你让我怎么相信你?他是我哥哥。他从来没有害过我。我不信他难道信你?呵呵。”平静等待死亡的两人相对无言。居突然唱起歌来。“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项王被逼到乌江自刎。唱下这词。在此之前,是虞姬先唱:“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居曾男女双声唱。“我时常在想,如果虞姬不死,霸王会不会自刎?他那么喜欢虞姬,怎么舍得自己的女人陪自己一起死呢爱一个人,最希望的应该是自己去世他依然好好活着。霸王自刎,要怪只能怪虞姬。这个女人太狠了。她从和歌里看穿了霸王要死的心跟犹豫不决。为了让霸王没有后悔的机会。她堵上了自己的性命。她死了。霸王在世上再无牵挂。一个人,总是活到最后那个最痛苦。他牵肠挂肚的都已经死去。世上再没有人看他闯关,为他欢呼。虞姬这个女人jian诈啊!他们都死的太早了。我也不能太晚了。晚了,他们不给我留门。非得我贡献书包里的零食。那可是莫大哥亲自给我下厨炸的小鱼干。我自己还舍不得吃呢。”说到这里,他看着窗外飞驰后退的行道树痴笑起来。前方,围栏近在眼前。车,直行,撞上,入水。水中,熟悉水性的居一拳摆脱以为要同归于尽缠着他的曦,修长的双腿一用力,遥遥远去。曦发了疯。追上来。咬着他。缠着他。在他额头印下一吻,在水中沉下去。他的嘴巴在水中动弹。居看唇语,竟然是唱着小星星。“你唱错了。”这是第三次。居告诉他,你的小星星,一直唱错了。这一次,居没耍花样,真的,跟他死在一起。后来被牛仁救活,还占着曦的身体回到小学一年级。居死了。活下来的,是旭。第124章新校园第二天,子居在旭怀里醒来。他睁开眼看见自己被旭抱得死紧,想挣脱出去旭还更加用力抱回去。子居干脆埋首他胸前,贪睡了一会儿。就那么一会儿,长长的身子曲成虾米,难受得不行。伸展双手双脚才好受了一些。他这么一折腾,旭睁着惺忪的睡眼也醒过来了。他那毫无防备的迷糊样子很是可爱。子居心情大好。揉顺他额前乱发,道一声,“早。”子居的脸在太阳升起的那边,看不清楚。听声音还是那么朝气蓬勃。旭扑进他怀里,嗯嗯嗯地蹭着。子居被他折腾得有点痒。捧着他小脑袋抬起来,贴在自己额头上,问,“怎么了?”旭摇头,说:“你病好了。我高兴。”子居奇怪了。前晚他不能接受自己的取向,说要搬回去睡。今天早上这么甜蜜蜜。总让人怀疑是不是自己还在做梦。接下来旭的行动更让他云里雾里。旭一如往常地给他一个早安吻。“mua”一声在晨曦中特别响亮。一起吃早饭,一起出门,一起去看放榜。虽然校长早答应考过了可以了。旭觉得还是亲自来看看比较安心。顺便也要来考察一下未来的学习环境。看到榜单上熟悉的三个名字,他露齿会心一笑,迷乱了对面平房两双痴情眼。再往下一看,又发现了顺子段子的名字。那笑容堪称荡漾。并排漫步田径场,在三三两两的学生中,旭跟子居藏身其中毫无违和感。只是矮的那个白净了一些,高的那个黑了一点。白净的在跑道最外圈那粉红的紫荆花瓣下显得更加人面桃花。高的一脸成熟,让人不禁怀疑是不是毕业的表哥带着表弟来母校踩点。旭今天大白衬衫上面手写一个新字。泼墨挥毫,很有艺术气质。子居身上还穿着六年级的小学校服。胳膊伸出来一截,露出袖口一小截肌rou。明明是长袖校服,被他穿出春色满园关不住的感觉来。少了裹得严严实实的中规中矩。正经中透着一点俏皮,青春的气息露出得刚刚好。子居没想穿这一身的。因为今早起床习惯性去穿校服。手一伸,出去了。温婉兴高采烈地拿尺子一量。抽芽似得疯长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