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71
思也没提起这件事,就顺其自然吧。就算是老张年纪大了难免有疏漏,但按照卫姨的说法,这药的药效应当可以持续很久,思思本不该记起儿时的事情……联系医仙的话,思思所服的药会和某些毒相冲,那么合理地推测一下——思思之前中过毒,所以老张的药被解了,她才想起我是谁。但是,谁会对她下毒呢?思思的身份一直被隐瞒着,连她本人都不清楚,任谁都会认为她是个普通的小姑娘。她一直都在青铜派的荫庇下长大,抚养她的夫妇是青铜派的人,不知实情,只当她是个孤儿。即便这对夫妇真的知晓了什么,五年前也已经作古,不可能再活过来做些什么。思思本身也只是门派里的一个小弟子,没有什么加害的价值……这实在没什么道理,难道是我想得太多了?151正在困惑的时候,我忽而想起一事。之前青铜派内的几个堂主要替我说亲,最后被他们选出来的不就是柳思思吗。昔日我只以为是这小妮子心思古怪,不知怎么攀的亲戚,和那几个堂主达成了共识。但现在想想,她虽然有些古灵精怪,但犯起傻来绝不含糊,甚至都能认错相亲的对象,就这样的小傻瓜蛋,又怎么和那些个精得像猴儿似的堂主搭上勾,若当时几个堂主得逞,我中了圈套,而且华玉门的事又没发生的话,那柳思思现在就是副掌门夫人了。给柳思思下毒的人,是想借着她的身份去对青铜派做些什么吗?我立即将这些说给卫姨听,卫姨若有所思地沉吟片刻,抬头对我解释:“你之前说过,忠于罔家的那些派内高手向来看不惯你,也有可能是他们想借着这事来绊住你。青铜派这些年发展壮大,靠的是谁他们自然清楚,毕竟难找你这么勤快的副掌门,又怕你真的篡了罔樨的权。”“要真是这样,那我确实该走。”我呼出一口气,颓唐地坐在椅子上,“以前只觉得罔家的拥趸都是些老顽固,虽然讨厌,但为人还算正直……可下药就太过了。”卫姨点点头,忽而斜着眼睛看我:“王一。”她一旦这样全名全姓地叫我,就是有什么麻烦事了,我立刻就开始提心吊胆:“干什么?”“我说过不会管你私事,但此事也算是与我有关联,所以有件事我还是得给你摆一哈。”“您说,您说。”长辈越是这样客气就越可怕,卫姨还不如直说……卫姨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面无表情:“我能看出来,你对罔樨有倾慕之意,但看这房间的摆设架势,你是打算久居于此,也就是说,你已经不打算和他再有关系了吧。”虽然我从未有意瞒她,但心底的感情被这么直接地点明,感觉还是有点别扭。不过卫姨说的确实是对的,我就是喜欢罔樨,而且也不打算让自己的喜欢得以落到实处去。我喜欢罔樨喜欢了这么多年,可对“两情相悦”这件事抱有幻想的时间,也只有罔樨成人礼前那半日。习惯习惯,便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可说的。在黄花崮我用半年时间博览众多话本,也并非全无用处,我清楚得很,有很多人嘴上说着放下了,可一旦有了机会,还是会口角垂涎、得寸进尺,以至于把自己妄加于他人的感情视作自己的筹码,不知餍足,最终害人害己,拉着心上人一同沉沦,既无善始,又无善终。心中如此清楚,我就不会让自己变成这样可悲的人。卫姨见我沉默,便继续说道:“既然你不打算回到青铜派里,那无论青铜派出了什么乱子,你都不该管,若非事情危及你自身,就算是罔樨的事你也不要插手。”听完这句话,我下意识做出的第一反应就是反驳,我的命都是青铜派救下的,怎么能坐视不管。但开口发声之前,我理智先于义愤起了作用,我把阻塞在喉咙里的话又咽了下去。说到底,我哪里有什么义愤呢,不过是天大的私情罢了。前朝旧臣以命换我周全,我也没有如他们所愿那般重振大乔。青铜派中若是没有罔樨,我能保证自己还会如此执着于它的安危吗?身为看客的卫姨,看得比我清明。可那又如何,我没打算参与罔樨的人生大事,但同样的,我也没打算就这么把罔樨从我的人生里剔除出去,若他出事,我还是会义无反顾地帮他除去一切烦忧,但绝不会因此多了什么执念妄想。只要将心中感情控制得当,什么岔子都不会出。看过我脸上的表情,卫姨浅浅叹气:“王一,我知道你这孩子是个聪明人,可能是我见过的所有人里最聪明的一个。”听了这话,我不禁苦笑,她这么说我,我还真是担不起,若我真的顶顶聪明,此时就不该藏在这里了,而是瞒着罔樨,守着罔樨,说一辈子天衣无缝的谎。她半垂眼帘,眼神哀伤,明明看着我,眼神却像是透过我看向了她过往中的故人:“可我认识的每一个聪明人,最后都是被这聪明给误了。”这句话的话音落下,我们两个一同沉默了许久。良久,卫姨才轻轻地叹了一句:“就算你聪慧绝顶,人心也是算计不好的。”152既然已经安顿下来后,接下来就该解决工作问题了。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家里蹲。想起来都想偷着乐,其实我有不少积蓄,说来也得算是个镶金的小土豪,只要不大手大脚地铺张,那些财产足够我下半辈子用了。自从定下毁掉华玉门的计划,我就只知道会有今日的出走,所以早早用化名在钱庄攒下了财产。如今想要做工,也只是单纯地想找些事做而已。没错,我就是闲着没事想找事做的勤劳有钱人。至于土豪之妹柳思思,她也是闲不下来的主,直接找去了医馆,医馆本就人手不够,就算她只能在医馆待半年,大夫也痛快地收下了她。而我则是寻了个清闲的差事,在客栈做杂活。客栈老板是个大肚腩的中年男子,笑起来的模样与财神像颇为相似,富态又慈祥,对我也厚道,月钱不算多,但活也少,我常常可以坐在后院矮墙上发呆,或是帮着看门大黄与院子里的酷炫霸道鹅搏斗。以前只觉得时间一天赶着一天地跑,从未像如今这般悠长。下午的阳光晒得人直打盹,我便眯了眼,一个瞌睡醒来,日头还是像之前那般高。之前鲜少有这样长久悠闲的日子,也不觉得无聊,只是闲适。再想想我身为副掌门时,过得是什么劳碌日子,一边处理前山的事务,还得去后山种地喂鸡鸭猪马,整一个智慧农具人。而且我都这么勤快了,居然还得忍着他老罔家的脑残忠臣的眼色行事,越想越来气。其中还有几个肌rou书呆子,时不时就要写些酸诗来熏我眼睛,虽然派里多数人都是好的,但就